关于做好2013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跨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跨校“专升本”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三高10级应届毕业生(2013届毕业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三、报名时间、地点、收费标准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4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各教学系办公室
3、收费标准:80元/生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考试科目:基础课2-3门,其中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可加试1门专业综合课)。
2、考试时间:5月25日至26日
3、考试地点: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一教学楼
五、“专升本”报名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宣传和动员:保证10级全体应届毕业学生熟悉和了解“专升本”政策。
2.认真填写“专升本”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
3.各系根据对口院校专业情况,为本系同一专业的学生选择报考一所对口本科学校。学生只能按拟对口院校对应专业填报志愿,非对口院校和对应专业不得填报。
4.有毕业成绩不合格学生不予报名。
六、专升本学生升本后的学籍管理
1、“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本科院校依据相关学分认定办法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
2、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我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升学资格。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15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